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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海口11月26日電 記者邢東偉 通訊員 沈玉華 崔善紅 海南澄邁一男子林某某在酒吧喝酒後與110值班崗的值班人員發生爭執便起哄鬧事,打砸110值班崗。今日,海口市龍華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。
  2013年3月21日凌晨1時,林某某伙同王某明、王某丁、王某南、勞某川、勞某財、王某彬(以上六人已判決)及王某武、勞某豪、王某某(以上等人均另案處理)等人在海口市龍華區一酒吧內喝酒,後勞某財因醉酒在110值班崗與值班人員孫某波、王某亮發生爭執,勞某財便叫來林某某等人到110值班崗起哄鬧事,並打砸110值班崗,同時對崗內值班人員孫某波、王某亮隨意進行毆打。經鑒定,孫某波所受傷害構成輕傷,王某亮所受傷害構成輕微傷。  (原標題:海南:男子醉酒後午夜結夥打砸110值班崗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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